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进一步推动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与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融合发展,切实推进“大思政课”建设走深走实,提升育人效果,国家文物局、教育部决定联合开展以革命文物为主题的“大思政课”优质资源建设推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
(一)现场教学类
纪念馆、博物馆尤其是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坚持就近原则,与大中小学校开展“结对子”活动,重点结合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以及学校思政课教学内容,强化分众教育,精心设计主题,开展现场教学,通过故事化表达、场景化呈现,打造“纪念馆里的思政课”“行走的思政课”,切实增强不同学段学生的体验式、情境式教学效果。
(二)情景故事类
坚持“小切口”诠释“大道理”,深入挖掘革命文物蕴含的时代价值和思想内涵,结合思政教育内容,转化制作一批有温度、有高度、有深度的小故事,作为思政课教学案例;也可在小故事的基础上,推出主题巡展、微党课、情景剧、音乐剧、主题读物等,切实发挥革命文物故事的育人作用。
(三)新媒体产品类
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国高校思政课教研系统建设为契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革命文化、红色资源有机融入思政课教学,推出一批代表性课件、讲义、小视频、短音频、微电影、动漫,以及依托新媒体平台推出的优秀云展览、云直播、小程序、AR/VR互动体验、虚拟仿真课堂等。
(四)工作案例类
高校建立健全思政课特聘教授、兼职教师制度,邀请纪念馆、博物馆专家学者担任思政课兼职教师,常态化走进校园参与思政课教学的代表性案例。纪念馆、博物馆为思政课教师提供培训研习、联合科研平台,支持教师参与革命文物主题展览和主题宣教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的典型案例;创造条件为大中小学校师生提供志愿服务、实习实践的代表性案例。
其他符合条件的优秀成果也可报送。
二、建设要求
纪念馆、博物馆、学校是优质资源建设的主体,要围绕革命文物融入“大思政课”进行策划设计、落地实施。所提交资源应填写基本情况报送表,简要介绍建设思路、主要内容、特点亮点、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等。
三、工作安排
(一)自主报送
各资源建设主体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资源建设,填写《以革命文物为主题的“大思政课”优质资源报送表》(附件1),报送至所在省级文物行政部门。
(二)择优推荐
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积极指导本区域符合条件的纪念馆、博物馆、学校按要求报送,加强资源的审核把关,请于2023年6月15日前以函件形式择优推荐本区域代表性资源至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司。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中央部委所属纪念馆、博物馆可直接报送。
(三)宣传推广
国家文物局会同教育部联合发布优质资源,组织有关媒体宣传推广,并将优质资源上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编写相关读本读物,供大中小学生使用学习。
四、联系人及方式
(一)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司
裘晓翔 王舒合
电话:010-56792315
传真:010-56792307
电子邮箱:
zhanshichuancheng@ncha.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
(二)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潘红涛
电话:010-66097550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4月11日
(转载自国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