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是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国家级标志性项目。未来,中国长城博物馆将成为全面展示阐释中国长城历史脉络及长城文化的国家级博物馆,长城精神的传播高地,全国长城文化研究的学术殿堂,国际长城文化交流互鉴的国家级平台。
为全面展示长城历史文化,充分挖掘长城文化资源,同时对现有展陈改造提升,需进一步充实完善长城文物藏品,形成收藏体系。现中国长城博物馆面向国内外公开征集文物藏品,特此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中国古代各个历史时期长城遗址本体修建、发展过程中留下的有关材料工艺、形制图样、施工管理、营造技术、 历史沿革、古籍善本、档案图录、拓片印谱等实物、照片及文献资料、建造工具等。
(二)反映与体现历代长城作为军事防御体系功能的重要物证。
(三)反映与体现围绕长城而发生的战争、经济、贸易、文化交流与文学艺术情况等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要作品的物证。
(四)有关长城文化与长城精神形成的描述与传播的物证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包括不同时期以长城为主题创作的书籍、报刊、宣传品、印刷海报、艺术作品、工艺品、旗帜标识、钱币、影像资料、数字资料、文学作品、生活用具等。
(五)有关长城的口述史与人类学田野调查成果。
(六)有关自然环境、环境资源、地质风貌的重要物证,包括水文、地质、物产等。
(七)其他具有重要展示价值、承载重大历史信息、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重要物证。
二、征集条件
(一)确保捐赠物所有权清晰,来源合法。
(二)征集方将提供邮寄地址、电子邮箱和电话等有效和便捷的联系方式,并制作捐赠意愿表,供捐赠方在表达捐赠意愿同时注明藏品相关信息使用。
(三)征集方将通过公开途径对捐赠物进行规范专业的评审,并将及时向捐赠方反馈评审结果。通过评审的,将入藏中国长城博物馆并颁发收藏证书。未列入藏品且具有一定价值的,将作为捐赠品保管并颁发捐赠证书。确不符合入藏及捐赠的,将退还捐赠方并颁发纪念证书。
三、征集方式
(一)征集方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文物藏品征集程序,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
(二)中国长城博物馆为非营利组织,倡导捐赠者以无偿方式进行捐赠。
(三)奖励。对双方协商未能达成捐赠意愿的重要藏品,征集方将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专家意见,与持有人达成共识后可入藏,并视情况予以物质奖励。
(四)授权。对双方协商未能达成捐赠意愿但同意仿制复制的,与持有人达成共识后可签署版权授权协议,进行复制仿制。
(五)租借。对双方协商未能达成捐赠意愿但同意租借的,与持有人达成共识后可签署租借协议,代为展出保管。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双方达成一致意愿的其他方式。
四、征集回馈
(一)如捐赠方有意愿,征集方将在藏品档案记录和展示过程中,注明捐赠方信息。
(二)捐赠方可随时联系征集方,前来参观并了解藏品现状,征集方将无偿提供藏品相关资料。
(三)捐赠方可以免预约参观中国长城博物馆举办的展览。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长期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文物征集办公室 (010)69141668(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晏老师 13269315925
郭老师 15910765069
电子邮箱:zgccbwg@163.com
邮政编码:102100
通信地址:中国长城博物馆文物征集办公室(北京市延庆区香水园街道湖南西路1号,延庆区规划展览馆办公区)
中国长城博物馆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