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国家一级博物馆:
开展国家一级博物馆年度运行评估是不断加强国家一级博物馆(以下简称一级博物馆)管理、提高一级博物馆运行水平的有效手段,对于持续推动博物馆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博物馆事业整体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总结2008-2010年度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国家文物局决定委托中国博物馆协会,于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开展2011年度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规则》、《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2011年度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方案》(附件1、2、3)进行。
二、本次评估周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三、评估包括定性评估、定量评估和现场复核三个环节。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结束后,中国博物馆协会将分类随机确定10%—15%的博物馆进行现场复核。
四、博物馆是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公益性常设机构,因改建或扩建新馆而暂时闭馆的博物馆在内,所有首批83家一级博物馆(附件4)均应参加运行评估。
五、此次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申报工作采取在线填报与纸质文本递交并行的方式进行。各一级博物馆应于8月10日以后登录“全国博物馆评估管理系统”(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子系统,域名:bwgpg.sach.gov.cn),根据《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考察要点,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报并打印《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申报书》(附件5),经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于9月20日前报送中国博物馆协会。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运行评估工作,精心组织本行政区划内一级博物馆参加运行评估,并为运行评估工作给予协调和支持。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评估联络工作,于2012年8月20日前将联络员的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报送中国博物馆协会。
七、我局将向社会发布本次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的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并参照2008-2010年度评估结论,根据《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试行)》、《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博物馆作出相应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
评估业务工作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支小勇
电话010-59881609,传真010-59881609,手机18910881262,电子邮箱zhixiaoyong@sach.gov.cn
中国博物馆协会 李金光
电话010-64040068,传真010-64043638,手机13611395552,电子邮箱zgbwgxh@sina.com
系统技术支持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李 晨、程海军
电话010-84636599转630,传真010-84636599转633,手机13811522387,电子邮箱chenghaijun@sach.gov.cn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