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开展博物馆评估,是加强和规范博物馆行业管理的重要举措。为充分反映近年来我国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成果,我局已委托中国博物馆协会开展第三批国家一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请你局对辖区内相关工作给予支持与指导。
一、评估组织
请你局指导省级博物馆行业组织设立本辖区博物馆评估委员会。暂未成立省级博物馆行业组织的,请你局组织设立本辖区博物馆评估委员会,开展博物馆评估工作。
二、参评范围
(1)符合《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相关条件的国家二级博物馆,均可申报参评。
(2)各省博物馆评估委员会从申报的博物馆中推荐二家参加中国博物馆协会组织的评定,其中应优先推荐在2013年度国家二级博物馆运行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的博物馆参评。
(3)在2013年度国家二级博物馆运行评估中无优秀博物馆的省份,可推选省内1-2家排名靠前的国家二级博物馆参评。
三、评估周期
2014年1月1日-2016年10月1日
四、评估材料提交
请你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博物馆申报参评国家一级博物馆,指导省级博物馆行业协会对参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6年11月5日前将推荐参评博物馆填报的《国家一级博物馆定级评估申请书》发送至中国博物馆协会。
五、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
中国博物馆协会:
顾 婷,010-64040068,guting83@sina.com;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邓静宜,010-56792096,34531512@qq.com。
此函。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