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中国博物馆协会、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承办单位:中国博物馆协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宁波博约博物馆文化发展基金会
3、支持单位:中国文物报社
二、评选范围
全国各行业、各类型博物馆正式注册的志愿者或志愿者团体。
三、评选标准
1、热爱博物馆,积极长期坚持参加博物馆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助人为乐的意识。
2、参与志愿服务成绩显著,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做出较大贡献,在志愿者队伍中有较强影响力。
3、年龄18至65周岁。
4、个人从事志愿服务工作3年以上,年均服务时间200小时以上;团体从事志愿服务2年以上,人年均服务时间100小时以上。
四、奖项设置
1、“牵手历史——第七届中国博物馆十佳志愿者之星”10名(含团体)。
2、“牵手历史——第七届中国博物馆十佳志愿者之星”提名奖10名(含团体)。
五、评选方式
1、本次活动参评人由各地博物馆推荐1名(个人或团体)上报。
2、初评由专委会秘书处发放选票,组织专家对参评人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投票多少确定20名候选人(其中个人14名,团队6个)进入终评。
3、终评采用打分制,其中公众投票分为20分,按票数排名递减纳入总分,(个人第一名20分,第2名19.5分,依次递减;团队第一名20分,第2名19分,依次递减)。专家打分为80分。公众投票分和专家打分相加为评选总得分,按得分多少排序产生“牵手历史——第七届中国博物馆十佳志愿者之星”。
4、公众投票方式为主要门户网站的网络投票,为防止网络刷票行为的发生,秘书处将全程监控投票过程,如刷票行为的,将取消该候选人本次评选资格,且在三年内不得报选。
5、专家打分根据参评人材料、选报视频、志愿者现场展示三个环节来进行综合打分。每位参评志愿者有10分钟的展示时间,如该参评人因故无法到现场展示,允许所推选单位代表代为介绍。
六、评选程序
1、2015年9月,由专委会秘书处发布评选活动通知。
2、10月15日,材料申报截止。
3、10月20日,组织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将由专委会秘书处在中国文物报等媒体公布。
4、11月初,各媒体发布评选信息,启动网络投票。
5、11月,组织终评,专家投票并统计投票,最终选出“第七届中国博物馆十佳志愿者之星”。
6、11月在中国博物馆协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年会期间举行颁奖仪式。
七、评委的产生与组成
1、主办单位建立评审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志愿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代表、其他志愿者组织代表和历届十佳志愿者代表共同组成。
2、初审评委会由9人组成,中国博物馆协会领导和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为自然评委,其余7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3、终评评委会由11人组成。中国博物馆协会领导1人、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主任1人和特邀社会代表1人为自然评委;专家库抽取专家8人(其中来自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专家5人、其他志愿者组织专家1人、历届十佳志愿者代表2人。
4、专家抽取由专委会秘书处在博物馆协会监督指导下进行。
5、初评和终评专家遇本单位个人或团体参评情况时应该回避,不得参加相关评审工作。被抽取专家如本人不能参加评审会,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评审活动。
6、除自然评委外,任何专家不得同时参加初评和终评活动。遇专家初评、终评重合时则另行抽取其他专家。
八、申报资料
1、《“牵手历史——第七届中国博物馆十佳志愿者之星”评选推荐表》,纸本与电子本各1份。纸本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寄至评选办公室。电子本发送至申报邮箱(见推荐表说明),联系人:方芳,联系方式:0574-82815522。
2、参评人需提交1张2寸免冠照片,其余在志愿服务时的照片需配有说明;如申报的是团体,则需提供团体照片。
3、需提交3-5分钟左右的参评人宣传片。
4、申报材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材料和印章应清晰,容易辨认。
5、申报材料要准确、真实,如有变更应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和变更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