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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博物馆学研究,归纳研究特点,引领研究方向,促使理论与实践更好地结合,支撑博物馆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博物馆协会正式启动“全国博物馆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活动。评选活动由中国博物馆协会主办,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学专业委员会、《中国文物报》和《中国博物馆》联合承办,中国知网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 除藏品研究以外的与博物馆有关的学术成果(含硕博士学位论文)。
2.申报参评的学术成果必须是评选年份前三年内(首届为2001月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出版(硕博士论文已通过学位答辩)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译文、译著等)。
3.申报参评的学术成果必须由第一作者、主编(或第一主编)申报。
4.合作成果申报时,只能对成果整体以集体名义进行申报,不可分割使用合作成果,具名以出版时署名为准。
5.合作的丛书类出版物,应以个人单独完成的独立分卷、册申报参评。如需要整体参评,则必须以集体名义申报。但同一成果,二者只能选一,不能重复申报。
6.多人文章编辑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
7.已故研究者的成果,申报权属于其继承人。
8.每位作者、主编申报的学术成果不超过两项,每项限报一篇(部)。
二、评选标准
1. 参评的学术成果必须切合主题,反映博物馆学和博物馆事业的发展动向和学术水平。
2.参评的学术成果具有明确的学术观点,有创新或独到的见解,密切结合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而进行的理论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3.参评的学术成果密切联系博物馆事业的建设与发展,言之有物,具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实践指导意义。
4.参评的学术成果必须观点正确,语言严谨,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符合学术规范。
三、奖项设置
全国博物馆学优秀学术成果是中国博物馆学界最高学术奖项,首届评选于2016年5月18日“国际博物馆日”由中国博物馆协会公布评选结果,并颁发荣誉证书。
首届评选项目:优秀论文30篇(含优秀硕博士学位论文5篇),优秀著作5部,优秀译文5篇,优秀译著2部。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单位申报、中国知网等媒体推荐的办法。申报应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连同学术成果各一式三份直接向博物馆学专委会秘书处申报。申报表及相关信息可登陆中国博物馆协会网站、中国文物信息网、浙江省博物馆网站、中国知网等网站查询下载。
申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表,申报材料如下:
1.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至少应有一份原件。
2.学术研究成果一式三份,原则应包含一份原件,一份电子版。
3.反映学术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一份(如有,可以提供。如获奖证书、人大复印资料、知名网站转载等佐证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4. 2015年6月1日开始接受申报,7月15日截止,逾期概不受理。
5. 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五、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将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选、专家书面函评、评选委员会终评和公示、公布等程序进行。
六、联系方法
有关申报事项请与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学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联系。
中国博物馆协会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