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国博物馆文化产品的设计开发水平,引导和鼓励博物馆和社会力量利用丰富多彩的博物馆文化元素,开发兼具创新性和实用性、适应公众需求的博物馆文化产品,受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博物馆协会、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北京工业大学(以下简称活动主办方)拟联合举办第二届“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推介活动”,现面向全国征集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作品,特发布启事如下:
一、活动主题
第二届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推介活动的主题是:“博物馆与生活”。
本届文化产品推介活动拟设置一个主题、四个专项,分别为:
家居用品专项:创意单位或个人可结合博物馆素材元素,创意设计与家居生活相关的文化产品。
服装首饰专项:创意单位或个人可将博物馆素材元素用于服装、首饰设计中。
灯具艺术专项:创意单位可将博物馆素材元素用于灯具设计中。
办公用品专项:创意单位可结合博物馆素材元素,创意设计与办公相关的文化产品。
二、征集范围和对象
凡有志于从事博物馆文化产品设计、开发的文博单位职工、专业设计人员、大专院校师生以及有关文化产品企业、设计机构和博物馆等个人和单位均可选送作品,参加活动。
选送作品可参考主办方活动官网www.shichai1010.com(中国博物馆协会网站www.chinamuseum.org.cn和国家文物局网站www.sach.gov.cn设有专有链接)发布的博物馆文化素材元素,也可自行选取与博物馆相关的文化元素为基础设计,选送作品应突出博物馆的文化特色,与本届文化产品推介活动主题与专项相符,未上市销售的原创文化产品,不包括已经投入生产销售环节的博物馆文化产品。
三、组织单位
支持单位:国家文物局
主办单位:中国博物馆协会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北京工业大学
承办单位:博物馆展陈设计与空间实现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影视部
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文化产品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各大博物馆
四、作品征集要求
(1)新颖原创:创意设计新颖独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工作具有积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2)特色突出:注重传统文化与时尚元素的有机结合,充分体现博物馆藏品所蕴含的丰富文化信息,有效彰显博物馆文化的独特魅力与内涵;
(3)实用性强:作品设计应具有良好的实用价值,与公众的学习、工作、生活紧密相关,满足公众“把博物馆带回家”的愿望;
(4)具备生产可行性:作品选材合理,工艺精良,能够适应公众口味和市场要求,具备生产可行性,并符合相关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
五、作品评选
评选工作分为初评和终评。初评环节由主办单位邀请30名文物、博物馆、艺术设计、文化创意等方面的专家参与,针对各参评单位和人员在网络上提交的产品设计图样和创意说明网上投票,评出30个入围作品,推荐参加终评。
终评环节将由主办单位组织小型评审会议,邀请7-15名文物、博物馆、艺术设计、文化创意等方面的专家担任评委,现场观看文化产品设计图,通过打分的形式在30个入围作品中,选出最佳设计奖及各个专项金银铜奖。
六、奖励与推介
1、主办方将向获奖作品设计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项设置详情:
奖项名称数量(名)奖励
最佳设计奖金奖1奖金10000元
家居用品组金奖1奖金5000元
银奖1奖金3000元
铜奖1奖金2000元
服装首饰组金奖1奖金5000元
银奖1奖金3000元
铜奖1奖金2000元
灯具艺术组金奖1奖金5000元
银奖1奖金3000元
铜奖1奖金2000元
办公用品组金奖1奖金5000元
银奖1奖金3000元
铜奖1奖金2000元
创意奖5奖金2000元
决赛入围30入围证书
2、入围终评的创意设计作品将被邀请在第六界博物馆及相关技术与产品博览会上展示。
3、若创意设计作品被推介成功,投稿人可与主办单位、博物馆或生产单位协商签约。
七、投稿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投稿人应首先登录活动官方网站www.shichai1010.com(中国博物馆协会网站www.chinamuseum.org.cn和国家文物局网站www.sach.gov.cn设有专有链接)进行注册。个人参赛者请使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单位参赛者请使用单位代码进行注册。下载《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推介活动作品申报表》(下简称“申报表”),并可同时下载活动主办方通过上述网站发布的博物馆藏品和文化元素图片,作为创意设计参考。投稿人下载“申报表”时将获得一个投稿编号,投稿人不得更改编号。
2、投稿人应按照本启事及申报表要求完整填写“申报表“,不得缺项漏项,设计图页面不得填写申报人基本信息。
3、电子申报表“投稿人信息页”应由投稿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计算机,存入WORD文档,与表二、三形成一个文件,与设计图(JPG)同时提交活动官网,并将电子申报表、设计图、设计原始文件提交至活动指定邮箱。
4、所有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人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且投稿人应保证所有参评作品均未投入生产销售、未参加过其他类似大赛或活动。如存在抄袭他人作品或以其他形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上述问题的作品,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负;如已获奖,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奖励,并追回奖金。
5、参评作品知识产权归设计者所有。设计者同意主办方在相关活动及宣传中拥有所投稿作品的使用权和发布权。作品获奖,主办单位支付奖金或奖品后,设计者无权自行将该设计投入生产销售,必须取得主办方授权或与主办单位另行签署协议共同开发。
6、参评作品(包括设计方案、文字材料、样品、照片等)一律不退,投稿人自留底样;投稿人应准备制作作品实物,以便获奖后提交主办方参加展示推广。
7、投稿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15日。
八、活动日程安排
1、2014年8月1日-10月15日,创意设计,网络报送设计稿,10月15日截稿;
2、2014年10月15日-10月25日,初评,评选出30个入围作品;
3、2014年10月26日-10月31日,终评;
4、2014年11月1日-11月30日。入围作品网上展示,并可制作样片或实物模型在“博博会”展示;
5、2014年11月25-28日,博博会期间现场展示。
6、2014年11月26日,颁奖及推介、讲座等活动。
九、主办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仇岩、温雯
联系电话:010-84849857,84849851
传真:010-8484985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1010室
邮编:100029
电子邮箱:bwgwhcp@163.com
中国博物馆协会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北京工业大学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