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根据《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规则》,受我局委托,中国博物馆协会于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开展了2011年度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并于2013年1月对初评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将2011年度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分为60分(含)以上的上海博物馆等70家博物馆的2011年度运行评估结果为“合格”。
二、总分低于60分、但高于50分(含)的西柏坡纪念馆等13家博物馆的2011年度运行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
三、各有关博物馆特别是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博物馆,应结合2011年度运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力争薄弱环节尽快取得明显提高;有关整改措施及执行效果应及时通过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上报我局备案。
四、对于2010年、2011年连续两次运行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北京天文馆、抗美援朝纪念馆、厦门华侨博物院、中国海军博物馆、西藏博物馆和延安革命纪念馆, 相关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切实指导和督促加强整改。我局将委托中国博物馆协会于2013年3月—4月对上述博物馆重新组织定级评估。经定级评估仍未能达到相应标准的,将依据《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规则》取消其一级博物馆等级。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