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函〔2012〕22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2012年11月,我局组织完成了第二批17家国家一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为全面、充分反映近年来博物馆事业进步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博物馆品级合理分布,健全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根据《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我局决定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开展第二批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和原则
评估依据《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和《博物馆评估标准》及《评分细则计分表》(详见附件1、2、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宁缺毋滥。
二、参评条件
(一)二级博物馆
1、由三级博物馆优选晋升。
凡列入国家文物局《沙巴体育_bob体育博彩-公司*官网:公布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名单的决定》(文物博发〔2009〕18号)及《沙巴体育_bob体育博彩-公司*官网: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定级备案意见的函》(文物博函〔2012〕170号)内的国家三级博物馆,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推荐,可申请晋升二级博物馆。
2、参评二级博物馆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藏品总量达到10000件/套或三级以上珍贵文物1000件/套以上;且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或其中一类价值具全国意义。
(2)年接待观众30万人次以上,其中港澳台及外国观众1万人次以上。
(3)推荐总得分需达到600分以上(满分1000分),其中“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最低分值应在180分(含)以上(满分300分)。
(二)三级博物馆
1、符合《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第二条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设立,向社会开放、正常运行三年以上的各类未经评估认定的博物馆,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推荐,可以申请参加三级博物馆评估。
2、参评三级博物馆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藏品总量达到5000件/套或三级以上珍贵文物500件/套以上;且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或其中一类价值具省级意义。
(2)年接待观众10万人次以上。
(3)推荐总得分需达到400分以上(满分1000分),其中“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最低分值应在120分(含)以上(满分300分)。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评定阶段(2012年12月20日—2013年2月8日)
凡参加定级评估的博物馆,应于2012年12月20日以后登录国家文物局全国博物馆评估管理系统“二三级博物馆定级备案子系统”(网址:http://bwgpg.sach.gov.cn),注册申报帐户,经省级博物馆评估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即可在线填报《二、三级博物馆评估复核申请书》(附件4)、《评分细则计分表》,同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附件。
省级博物馆评估委员会组织对参评博物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提出评定意见,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3年2月8日前将评定备案的文件一式三份报送至中国博物馆协会,同时通过“二三级博物馆定级备案子系统”在线提交备案材料。
(二)备案复核阶段(2013年2月16日—3月10日)
全国博物馆评估委员会对各省的备案材料进行复核,并以打分方式拟定备案意见报国家文物局审定。
(三)公布阶段(2013年3月10日—3月31日)
国家文物局审定、公布第二批二、三级博物馆名单并颁发牌证。
有关具体事宜可与我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博物馆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评估业务工作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支小勇
电话:010-56792098,传真:010-56792096,手机:18910881262,电子邮箱:zhixiaoyong@sach.gov.cn
中国博物馆协会 李金光
电话:010-64031809,传真:010-64043638,手机:13611395552,电子邮箱:zgbwgxh@sina.com
系统技术支持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李 晨、程海军
电话:010-84636599转630,传真:010-84636599转633,手机:13811522387,电子邮箱:chenghaijun@sach.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
2.《博物馆评估标准》
3.《评分细则计分表》
4.《二、三级博物馆评估复核申请书》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