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充分反映近年来博物馆事业进步成果,进一步健全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根据《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国家文物局于2012年7月至11月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国家一级博物馆评估工作。经博物馆自评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评估委员评估推荐、全国博物馆评估委员会综合评审以及公示,国家文物局核定中国国家博物馆等17家博物馆为第二批国家一级博物馆。
附件:
第二批国家一级博物馆名单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